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公 告
工产业[2010] 第91号
根据有关规定,现将许可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(第210批)予以公布。本批车辆产品仅限于上海世博会期间在指定区域内示范运行。
附件: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(第210批)
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